清朝雍正皇帝为什么一定要杀死亲生儿子

雍正的儿子中活下来的只有三个人。弘时作为雍正实际意义上的“长子”是有很多官员巴结他的,这在雍正看来是十分忌讳的。已经成年的弘时在思想上和观念上都已定型,况且雍正继位之初他免不了有成为太子的希望,但是后来雍正却两次派弘历去祭祖已经说明了雍正有意传位于弘历。弘时太子之位落空,内心难免不忿,所以和雍正的矛盾就越来越深。加上弘时在行为处事上和雍正的政敌胤禩有着很多相似之处,所以雍正就愈加瞧他不顺眼,估计弘时后来做了什么让雍正忍无可忍的事情所以雍正下令让弘时去做胤禩之子。

雍正十三年(1735年)十月,甫登皇位的乾隆帝颁谕:“从前三阿哥年少无知,性情放纵,行事不谨,皇考特加严惩,以教导朕兄弟等,使知儆戒。今三阿哥已故多年,朕念兄弟之谊,似应仍收入谱牒之内。著总理事务王大臣酌议具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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雍正帝像所有帝王一样,极其重视生前身后的声誉与评价。例如,他极想置允禩、允禟等人于死地,但又要千方百计通过众臣之口道出,在处置允禩等人的过程中,试图扮演一个被动角色,以减少后人的议论诋毁。所以,杀子之名,更是他所大忌,避之唯恐不及。姑且不论父子亲情,即使从他本人的声誉考虑,也不会做出杀子的决定。